温暖的炉火和芳香的茶勾起了他无数纷繁的旧时回忆。春天——1896年的春天。他当时48岁——在这个年纪,习惯开始固定。他刚被任命为舍监;他把这和他的古典课班级当成自己温暖而忙碌的安身之处。暑假期间,他和同事罗登一起来到湖区1,散步和攀登了一周,后来因为一些家事,罗登不得不仓促离开。契普斯独自待在了沃斯代尔岬角,寄宿在一间小农舍里。
一天,他正在攀登大山墙,突然注意到有个女孩在一处险岩上激动地挥手。他觉得她处境危险,就加紧赶去,不料滑了一跤,扭伤了脚踝。结果她根本没遇到危险,只不过在招呼更远处的一个朋友。而且她是爬山老手,甚至胜过爬山本领相当好的契普斯。于是他发觉自己反成了被救者,而非施救者;两个角色他都不喜欢。因为——他会说——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同她们交往总感觉不自在,并且当时人们开始谈论的那种可怕的东西——九十年代的新女性——让他惊恐。他是一个安静、传统的人,从布鲁克菲尔德这个避难所看来,这个世界似乎充满了令人厌恶的新花样。有个家伙叫萧伯纳,观点怪异,有伤风化;还有个易卜生,写着扰乱人心的剧本;还有女性为求和男性平等,掀起的对骑行的新狂热。这些现代的新玩意儿和自由契普斯可不赞成。他有个模糊的想法,如果曾经明确表达出来的话:正派的女性应该娇弱、羞怯、温柔,而对待她们,正派的男性应该用有礼但不亲密的骑士风范。所以他事先并没有料到会发现一个女人在大山墙上;但他确实碰到了一个,似乎还需要帮助,更令他惊骇的是她竟反过来帮助他。她的确这样做了。她和朋友不得不这样。他几乎没法走路,把他搀扶下陡峭的山路、回到沃斯代尔也不容易。
她叫凯瑟琳·布里吉斯,25岁——年轻得足够当契普斯的女儿。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面颊生有雀斑,头发稻草色。她也住在一间农舍,和一个小姑娘在度假,因为觉得对契普斯的意外负有责任,她便常常沿着湖边骑车,到这个安静、中年、看上去严肃的男人躺着的屋子。
这便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而他却在模糊地怀疑这世界在变成什么样,因为她骑自行车,还不怕独自在农舍起居室看望一个男人。肿痛让他处于她的安排下,而这不久就向他表明他多么需要。她是个失业的家庭教师,不过还有些积蓄。她阅读且仰慕易卜生,坚信大学应该向女性开放,她甚至认为女性应该有选择权。她政治上是激进派,倾向于萧伯纳和威廉·莫里斯这类人的观点。在沃斯代尔岬角夏日的午后,她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倾倒给了契普斯;而他因为不善言辞,就没有认为它们值得反驳。她的朋友离开了,可她留了下来。对这种人你还能怎么办呢,契普斯想。他总是拄着拐杖,沿着小径到一个小教堂去。墙上有块厚石板,倚着很舒服,面对阳光和大山墙棕绿的庄严景色,听她喋喋不休——好吧,契普斯承认——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
他从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人。他以为这类新人——“新女性”这玩意儿——会招他厌恶;现在她就在眼前,却使他不由得期待看到她骑着安全自行车沿湖边的道路疾驰而来。而她呢,也没遇到过他这种人。她以为这类人是十分讨厌的家伙,他们读着《泰晤士报》,不赞成现代化。但眼前的这个却吸引了她的兴趣和注意,超过了跟她同年的青年人,因为他们的认识出于偶然,因为他举止文雅,因为他的见解虽属于七八十年代或更陈旧,却完全诚实;还因为——因为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而且笑时看上去很可爱。“我当然也要叫你契普斯,”她知道他在学校的外号后说。
一周内他们就坠入了爱河;契普斯的伤还没好,他们就认为自己已经订了婚;在秋季学期开始的一周前,他们在伦敦结婚了。
英格兰西北部的一个风景区,包括坎布里亚山脉和大约15个湖。柯勒律治(Coleridge)、骚塞(Southey)和华兹华斯(Wordsworth)就因曾居住其间而被称为湖畔诗人(Lake Po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