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我如何写作

2023-01-27 · [All posts]

How I Write1 @罗素

我不能假装知道应如何写作,或是用一个聪明的评论家常建议我的方法就能写的更好。我至多是讲述关于我自己尝试过的东西。

二十一岁前我都在希望多少能以约翰·史都华·弥尔的风格写作。我喜欢他句子的结构和形成一个主题的方式。然而,我早已有了一个不同的想法——我想是源自数学。我希望用最简短的词清晰表达任何东西。也许,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模仿贝德克尔而不是其他任何文学模范。我常常为了用最简短的方式清晰地表达事物而花很长时间,而且为了这个目标我甘愿牺牲所有美学方面优异的尝试。

然而在二十一岁,我又被一个新的人影响,他是我之后的大伯,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他当时仅关注风格而非内容。他崇拜福楼拜和沃尔特·佩特,而我当时十分乐意相信学习如何写作的方式就是去模仿他们的技术。他给了我许多简单的法则,这些我如今只记得两条:“每四个词加一个逗号,”与“不要使用‘和(and)’,除了在句子的开头。”他最强调的建议是一个人必须不断重写。我认真照此尝试,但发现我的首稿几乎总是好于二稿。这个发现为我省了大量时间。当然,我没有把它用于文章的实质,而只在形式中。当我发现一个重要的错误时,我会全部重写。我没发现的是,当我满足于一个句子的意思时,我能把它写的更好。

我很快就逐渐发现了以最低限度的担忧和焦虑来写作的方式。年轻时,严肃作品的每个新鲜部分对我来说似乎都是一段非我能力所及的时间——也许很长。我过去常常在不安的状态下苦恼,它产生于从没正确来到的恐惧。我会一个接一个地做令人不满意的尝试,结果将它们全部舍弃。最后我发现如此笨拙的尝试根本是在浪费时间。似乎在最初思量某领域的一本书、对它初步认真关注后,我需要一段在潜意识里酝酿的时间,这不能急,其实慎重思考会妨碍它。有时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自己犯了错、不能把之前在脑海中想的写进书。但我通常幸运多了。经过一段时间非常紧张的专注后,问题被植入我的潜意识,它会在地下发芽生长,直到解决方法突然浮现,令人豁然开朗,以至最后只需写下像神启一样出现的东西。

有关此过程最奇特的例子发生在1914年初,它使我之后依赖上了此方法。我当时已经答应在波士顿做几场洛厄尔讲座,所选的主题是“我们有关外在世界的知识”。此话题整个1913年我都在思索。学期时在剑桥我的卧室里,假期时在泰晤士上游河段的一间安静的小旅馆里,我全神贯注,常常忘记了歇息与昏睡时出现的喘息。但这些全都没用。对能想起的每个理论,我都感知到了致命的异议。最后,我在绝望中去罗马过圣诞节,希望一个假期能恢复我萎靡的精力。我在1913年的最后一天回到剑桥,然而困难却完全没解决,由于时间所剩无几,我打算最好是对一名速记员口述。次日早晨,她一进门,我就清楚地明白了我要说些什么,之后整本书被毫不犹豫地口述下来。

我不想传递一个夸张的印象。这本书非常不完美,我现在知道它包含许多严重错误。但这是我当时所做的最好的,而一个更慢悠悠的方式(在我可支配的时间内)几乎一定会产生一个更糟糕的东西。无论对其他人可靠的是什么,于我这就是正确方法。而福楼拜和佩特,我已经发现我还是最好忘掉。

尽管我现在知道,如何写作自我十八岁起就不那么困难, 但我的进步却不是凭借任何直线手段。本世纪2的最初几年,在一段时间里,我有绚丽、浮夸的抱负。那时我写了《一个自由人的信仰》,一个我现在并不觉得好的作品。当时我沉迷于弥尔顿的诗歌,他滚动的时代在我的大脑深处轰隆作响。我不能说我不再敬仰他们,但于我而言,模仿他们一定会卷入虚伪。实际上,所有模仿都很危险。没有什么就风格而言能好过祈祷书和钦定本圣经,但它们传递了一个不同于我们如今时代的思考和感受的方式。风格只有在深刻且几乎无意识地表达了作者的人格时才是好的,并且作者的人格也必须值得表达。但尽管直接模仿总是被批评,熟识优秀诗歌还是可以收获许多,尤其是培养对诗歌的韵律感。

有一些简单的格言——也许并不像我大伯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给我的那样十分简单——我认为值得推荐给写说明文的作者。第一:短词可用就绝不用长词。第二:倘若你想做一个带有许多限定的陈述,就将一些限定放于独立的句子。第三:不要让句子的开头把读者引向一个与结尾相反的期望。比方说下面的句子:“人类完全免于讨厌的行为模式,除非某些前提(只有小比例的实际情况不满足)碰巧结合产生(由于一些偶然的有利条件同时汇集,无论是智力还是环境方面)一个许多要素偏离社会正常有利模式的个体。”如果我们能把这个句子翻译成英文,就让我们看看。我推荐如下句子:“所有人都是无赖,或是几乎全部。不是必要的那些人拥有罕见的运气,无论是出生还是成长。”它更简短易懂,几乎表达了同样的东西。但我恐怕任何使用第二个而非第一个句子的教授都会被解雇。

这对我的读者(教授也一样)提出了一个建议。我被容许使用直白的英语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我想,我能使用数理逻辑。比如这个陈述:“一些人和亡妻的姐妹结婚。”我能使用只有经过许多年研究才能易懂的语言风格表达它。我向年轻的教授建议,第一件作品要用只有少数博学之士才懂的行话书写。在这之后,他们才能说他们要以“人们易于理解”的语言风格讲话。目前,我们的生活完全由教授摆布,我不禁觉得,他们采取我的建议,才值得我们感激。


1

Bertrand Russell, “PORTRAITSFROM MEMORY and Other Essays,” KINGSPORT PRESS, 1956, pp. 210–214.

2

指二十世纪。